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中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領程序》的通知
穗人社函〔2020〕133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州市就業和勞動關系工作聯席會議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實施意見》(穗就辦〔2020〕1號)有關規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就業扶持工作,現將《中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領程序》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中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領程序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中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領程序
一、補貼對象
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的中小微企業。
二、補貼條件
1. 屬中小微企業(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2. 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
3. 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按規定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三、補貼標準
每人1000元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四、申請人應提交材料
1. 年 月廣州市 區中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請表;
2. 年 月廣州市 區中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花名冊。
五、應核驗信息
1. 營業執照等注冊登記;
2. 就業登記信息;
3. 社保繳費信息;
4. 畢業證信息;
5. 申請人是否屬于中小微企業。
六、申請程序
申請人在2020年8月、12月向申請人注冊地所在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2020年9月、2021年1月完成審核、復核、撥付資金。
七、其他
1. 中小微企業在粵府辦〔2020〕8號文印發之日(4月10日)起新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該補貼。
2. 對于符合補貼條件,因客觀因素應發未發的補貼申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給予補發。補貼資金劃撥前,因單位注銷等原因致使補貼資金不能發放的,不再發放。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